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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股轉公司修改復核細則 完善市場自律監(jiān)管救濟安排

王紅上海證券報

  8月14日,全國股轉公司發(fā)布修改完善后的《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tǒng)復核實施細則》(下稱《復核細則》)。此次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擴大復核事項范圍、明確復核期間停止執(zhí)行的事項、調整部分事項的復核申請期限、簡化申請材料要求,以及完善復核會議程序五方面。修改內容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具體而言,首先是擴大復核事項范圍。配套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相關業(yè)務規(guī)則,《復核細則》明確,對公開發(fā)行并進入精選層申請的不予受理決定、定向發(fā)行申請的終止審查決定、掛牌公司市場層級進入和調整決定等可以提出復核申請。

  其次,明確復核期間停止執(zhí)行的事項。為避免市場大幅波動,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復核細則》將強制摘牌和市場層級調整決定調整為復核期間停止執(zhí)行。

  再次,調整部分事項的復核申請期限。例如,將市場層級調整決定的復核申請期限由15個交易日調整為5個交易日。

  此外,簡化申請材料要求。刪除強制摘牌等情形下申請人需提交主辦券商和律師事務所意見的要求,以降低申請人負擔,保障其救濟權的行使。

  最后,完善復核會議程序!稄秃思殑t》增加了特定情形下申請人及其保薦機構等到場安排,通過當事人的充分參與,進一步保障其權利救濟。

  全國股轉公司表示,此次修改《復核細則》是為進一步完善市場自律監(jiān)管救濟安排,保障參與主體合法權益。下一步,全國股轉公司將繼續(xù)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理念,按照“四個敬畏”要求,嚴格執(zhí)行相關規(guī)定,確保復核工作公開透明、公平公正開展,切實保障市場參與主體合法權益。(記者 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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