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廣西首起支持訴訟獲南寧中院立案

周松林 林倩中國證券報·中證網(wǎng)

  中證網(wǎng)訊(記者 周松林 林倩)1月29日,中國證券報記者從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下稱投服中心)獲悉,近日投服中心北海銀河生物產業(y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銀河生物)支持訴訟案件獲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投服中心委派公益律師梁育瓊代理1位投資者起訴。

  具體來看,2019年12月27日,銀河生物公告控股股東銀河天成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銀河集團)收到廣西證監(jiān)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銀河集團所持有銀河生物股份在2018年4月及5月分別被法院輪候凍結,直至8月7日銀河生物才發(fā)布公告披露,銀河集團及其時任總裁姚國平分別被處以40萬元及15萬元罰款。

  2020年6月10日,銀河生物公告收到廣西證監(jiān)局作出的另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四項違法行為:一是銀河生物及其子公司持續(xù)為銀河集團等關聯(lián)方提供資金,銀河生物未按規(guī)定披露。二是銀河生物及子公司為銀河集團等關聯(lián)方對外借款提供擔保,未按規(guī)定履行審議程序,也未及時對外披露。三是未按規(guī)定披露涉及民事訴訟情況。四是未及時披露前份處罰決定涉及的股份凍結事項!缎姓幜P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對銀河生物處以60萬元罰款,13名責任人員被處以5萬至30萬元不等罰款,5名主要責任人被采取3年至10年市場禁入,其中實控人潘琦被實施10年市場禁入。

  根據(jù)介紹,投服中心證券支持訴訟一直突出對證券違法行為民事賠償?shù)氖痉兑I作用,以精準追償首惡為原則!缎姓幜P決定書》認定未及時披露股份凍結行為的更正日為2018年8月7日,當天股價微跌0.28%,至基準日總體上漲,投資者侵害程度不明顯。對于其余3項違法行為,銀河生物于2019年1月24日公告被立案調查后,連續(xù)4個交易日股價跌幅接近40%,波動明顯,對投資者侵害程度較大,符合相關司法解釋關于揭露日的認定標準,遂以立案調查日為揭露日。為提高精準打擊“首惡”力度,投服中心決定重點追究資金占用、違規(guī)擔保等典型違法行為責任主體的民事賠償責任,支持投資者向潘琦(實際控制人)、徐宏軍(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期間擔任董事長)、唐新林(2010年12月至2017年8月?lián)味麻L)、刁勁松(2017年9月至2019年8月?lián)味拢、張懌(時任財務總監(jiān))及銀河生物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各被告共同以證券虛假陳述侵權損害賠償原告損失13萬余元。

  本案是投服中心在廣西提起的首例支持訴訟,截至目前,證券支持訴訟已覆蓋全國19個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下一步,投服中心將繼續(xù)發(fā)揮示范引領作用,在全國范圍深入推廣“支持訴訟+示范判決”證券訴訟模式,加強與全國各地法院溝通協(xié)作,積極推動支持訴訟案件作為示范案件先審先判,降低投資者維權成本,充分保障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中證網(wǎng)聲明: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wǎng)”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中國證券報、中證網(wǎng)。中國證券報·中證網(wǎng)與作品作者聯(lián)合聲明,任何組織未經(jīng)中國證券報、中證網(wǎng)以及作者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非中國證券報·中證網(wǎng)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更好服務讀者、傳遞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本網(wǎng)亦不對其真實性負責,持異議者應與原出處單位主張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