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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價”黃金產品頻現投訴 業(yè)內人士:商家需盡到告知義務

陳露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近期,金價節(jié)節(jié)攀升,黃金消費市場火熱。隨之而來,社交平臺上有關黃金銷售的投訴有所增多。部分消費者反映在購買“一口價”黃金產品時,店員未告知具體克重,折算下來每克單價遠超過當日金價。業(yè)內人士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商家理應對黃金產品的克重及價格進行明確標示,盡到告知義務,消費者有權知悉商品的重量、價格等信息。

  一克黃金超1000元

  “我在一家黃金店買了一對‘一口價’的黃金耳飾,花了1000多塊錢。”重慶的消費者趙女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店員未告知其具體克重,付款時店員以要回收標簽為由,也未向其提供標注了克重的標簽。后來趙女士自己稱重后發(fā)現,該耳飾不到1克,折算下來每克價格遠超過當日金價。

  據業(yè)內人士介紹,黃金飾品的銷售方式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按克重計價”,用黃金飾品的克重乘以當日金價,在黃金價格之外還需再收取一定的工費;另一種是“一口價”,不論黃金克重,直接按照標價來銷售,這一標價包含了金價、工費等全部費用。

  趙女士所購買的就是以“一口價”來銷售的黃金產品。中國證券報記者注意到,和趙女士經歷類似,投訴“一口價”黃金的消費者并不少見。另一消費者張女士說,自己在老廟黃金購買了一枚黃金戒指,店員未明確告知克重,自己回家后翻標簽才知道克重,折合一克1000多元,聯系商家不給退換,在12315平臺投訴后才得以解決。

  中國證券報記者以“一口價”黃金為關鍵詞,在某網絡投訴平臺上進行檢索,共檢索到超過4000條相關投訴,被投訴的問題包括隱瞞黃金克重、未開具正規(guī)發(fā)票、“一口價”黃金不能置換克重黃金等,涉及多家知名黃金品牌。

  克重標注不明顯

  中國證券報記者走訪北京地區(qū)多家黃金品牌店發(fā)現,按克重計價黃金產品一般在標簽正面標注克重和工費,“一口價”黃金產品普遍只在標簽正面標注價格,克重隱藏在標簽背面,且字號相對較小。

  多家黃金品牌店店員在介紹“一口價”黃金產品時,大多會著重介紹產品的款式和工藝。某黃金店位于豐臺區(qū)銷售點的店員向中國證券報記者介紹某款黃金手鏈時表示,該手鏈采用了5G工藝,硬度比普通黃金硬,且做出的款式也更精致更時尚。該手鏈售價超過5000元,經詢問得知該款手鏈重4.65克,折合每克價格超過1000元,而當天該店內的金價顯示為558元/克。

  當問到為何“一口價”黃金產品價格相對較貴時,多位店員大多解釋為“一口價”黃金產品工藝較為復雜。六福珠寶西城區(qū)一店鋪店員說,一般采用硬金工藝或者鑲鉆等特殊工藝的黃金飾品會采用“一口價”計價,此類飾品的制作比較復雜,所以包含的加工費用較貴。

  某業(yè)內人士向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和按克重計價的黃金產品相比,“一口價”黃金產品的利潤空間較大,所以越來越多的金店熱衷售賣“一口價”黃金產品。

  此外,中國證券報記者調研了解到,“一口價”黃金產品在以舊換新時,大多數金店只能選擇“一口價”置換“一口價”,而不能按照價格來置換克重黃金產品。若消費者堅持要將“一口價”置換成克重產品,只能按照克重和金價標準來換,消費者還需要補足所置換新品的黃金價格差價和加工費。多位店員表示,“一口價”置換克重產品不劃算。此外,部分金店“一口價”黃金產品在以舊換新時還會設置加價幅度。

  需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

  金店銷售“一口價”黃金產品時,價格高于同期金價,是否合理?對此,北京匯祥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數字經濟與合規(guī)管理法律專委會主任喬木表示,關于商品定價,只要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政府定價與指導價等強制要求的,商家明碼標價,與消費者協(xié)商一致達成交易即可。至于黃金飾品本身,鑒于其具有投資價值和審美價值等多重屬性,可以參照國際國內通行金價,并考慮具體商品品牌、美觀等附著價值因素綜合制定。

  “無論如何,前提是必須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消費者在充分了解全面真實信息后,做出自愿購買決定,才具有合法性?!眴棠菊f。

  喬木表示,黃金作為貴金屬類特殊商品,消費者購買的除了其外觀設計等美觀價值外,更重要的還有投資與保值價值,根據法律規(guī)定與行業(yè)慣例,商家理應對其克重及單價進行明確標示,否則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如果商家故意隱瞞克重與黃金單價,不僅不合理,甚至涉嫌違法。

  中國證券報記者注意到,近日多地市場監(jiān)管局發(fā)出警示。廣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知情權”關注度高,商家須重視充分履行法定告知義務。張家港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張家港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提示,各黃金飾品經營者要主動對“一口價”黃金產品和“按克計價”黃金產品進行分開陳列或以顯著方式明示,向消費者推薦黃金飾品時,應仔細說明“一口價”與“按克計價”產品的區(qū)別,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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